起源:衍生自拉丁語
意思為「大地的禮物」。
基于电脑及电话的媒体包括基于计算机的系统的内容传输,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博客、社交媒体或者网站传输;以及基于电话或手机的传输。
抬头及标题
dōTERRA名称不得适用于基于电脑或电话的媒体的任何标题、小标题或抬头,除非把“健康倡导者”字样置于标题或抬头同一行或正下方。“健康倡导者”字体的大小必须至少为标题、小标题或抬头字体高度的一半,且颜色和字形必须和标题或抬头一样清晰可见。
网站
所有希望使用显示dōTERRA的静态网站的dōTERRA健康倡导者仅可使用dōTERRA批准的附属站点及认证的网站并遵守最低价格广告政策(MAP)。若需设立您的dōTERRA附属站点,请登录www.mydoterra.com 并点击“我的网页”选项,并根据说明定制您的网站。获得认证网站需要单独的许可协议。需申请dōTERRA批准的认证网站请登录http://doterracertifiedsite.com/registration 并提交必要的信息。申请dōTERRA认证网站后您的网站将被审批。未经公司明确书面批准的,(公司可自行决定批准与否)认证网站将不被允许。健康倡导者不得于其他独立网站使用或展示dōTERRA商标或商业外观(dōTERRA名称、图片及标识、产品名称或图片等)。可链接至dōTERRA公司官方网站的互联网站点仅可是dōTERRA附属站点。其他网站不可链接至任何提及dōTERRA、dōTERRA产品或管理人员的网站。
免责声明
每一基于电脑或电话的媒体应清晰注明其作者并非dōTERRA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且使用该等基于电脑或电话的媒体的健康倡导者承担与内容有关的所有责任。
网域名称
未经dōTERRA自行斟酌给予明确书面同意,健康倡导者不得将dōTERRA知识产权用于网域名称。进行该等使用还必需一份dōTERRA签署的书面使用协议。不被接受的使用范例有:“dōTERRA.com”“dōTERRAcompany.com”“dōTERRAcorporate.com”等。健康倡导者应咨询当地市场的具体媒体指南。
统一资源定位符
所有电脑网站的统一资源定位符必须包含“健康倡导者”字样。
隐私政策规定
健康倡导者必须施行书面隐私政策以保护从网站收集的任何信息不被任何人出售或使用。该隐私政策规定必须遵守健康倡导者营业所在地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联邦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以及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CASL)。
禁止散布垃圾邮件
健康倡导者不可散布垃圾电子邮件。加拿大已实施反垃圾邮件法(CASL),该法律禁止健康倡导者向未同意接收商业电子信息(包括邮件和短信)的人员发送商业电子信息,规定如下。发送垃圾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从健康倡导者账户向线上使用者发送其未主动索取的商业电子信息,包括含有任何电子邮箱或网址或其他商业信息的电邮信息或短信;(2)在与健康倡导者的产品无关的新闻群组张贴含有健康倡导者服务地址或其他商业信息的信息;(3)在任何商业电子信息、电邮或张贴有健康倡导者服务地址或其他商业信息的新闻群组中捏造不实的“信息来源”,造成信息来自dōTERRA或其健康倡导者网络的印象;(4)向不属于健康倡导者组织或健康倡导者先前未曾与其建立商业或个人关系的人群发送其未主动索取的商业电子信息、电邮或短信,定义见下文。所有有关dōTERRA的电邮传播只能发送给健康倡导者组织中的健康倡导者。电邮不得含有任何不实陈述、收入保证或证词。
明确同意
当健康倡导者需要征求发送商业电子信息(如电子邮件或短信)的同意时,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要求披露以下信息:i)需求的目的(如发送商业电子信息);ii)征求同意的人员/实体的名称,若不同时,则披露被他人代表以征求同意的人员/实体的名称以及代表该方征求同意的一方;iii)上述人员之一的邮寄地址以及一个或多个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或网站地址;以及iv)该同意可能会被撤回。明确同意必须是通过同意发出者主动发出的,不可推定其同意。
默示同意
在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下,默示同意存在于“存续的商业关系”中。“存续的商业关系”系法律中的规定术语,并且受法定期限限制。该关系仅存在于以下情况中i)信息的接收者在接收该信息前两年内从发送该信息(或促使该信息发送)的人员处采购;ii)信息的接收者在接收该信息前两年内从发送该信息(或促使该信息发送)的人员处接受了一个商业或投资机会;iii)信息的接收者与发送该信息(或促使该信息发送)的人员之间有一份书面协议,该协议与上述i)和ii)所列事项不相关且至今有效,亦或是该信息往来发生在在该书面协议失效后的两年内;或iv)信息的接收者在接收该信息前6个月内向发送该信息(或促使该信息发送)的人员询问或申请采购或商业机会。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同样允许向与健康倡导者有“家庭关系”(该关系定义为有自愿双向沟通的婚姻关系、同居伴侣关系或合法父母/孩子关系),或“个人关系”(该关系定义为有自愿双向沟通的合理基于共享利益、经历和意见、沟通频率的关系)的人员发送商业电子信息。
信息内容
在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下,所有商业电子信息必须包括i)信息发送者经营业务使用的名称,若不同时,被他人代表发送信息的人员经营业务使用的名称;ii)信息发送者或被他人代表发送信息的人员的有效“物理”邮寄地址;iii)信息发送者或被他人代表发送信息的人员的一个或多个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或网站地址;以及iv)应用与信息发送相同电子技术的、且注明可以接收退订请求的电子地址或网页链接的信息退订机制。
电话与传真沟通
由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实施的未经请求的电讯规则将电话推销定义为以招徕为目的的电讯。该定义适用于未被许可的商业电话来电以及传真信息。电话推销员应在加拿大谢绝来电列表处登记,支付会员费,并且满足特定的披露以及记录保留要求。健康倡导者对其遵守未经许可电讯规则全权负责。